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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家装消费警示(第5号)

发布日期:2020-03-30 浏览次数: 220
合肥家装消费警示
(第5号)

 
        根据部分装饰企业和家装消费者反映,近期在抗疫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复工复产稳步推进的重要关口,极少数家装企业乘机在线上线下大肆进行虚假宣传,破坏行业的正常生态。为规范合肥家装行业,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及疫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引导消费者科学健康、明明白白消费,特发布第5号家装消费警示。
        一、家装行业作为一种劳动密集型的服务行业,受疫情及上下产业链的相互影响,复工复产时间暂不能完全确定,站在行业的角度上,协会积极倡导企业做好客户服务及沟通解释工作,增加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同时,也希望消费者给予企业充分的理解。
        二、建议消费者:选择有固定经营场所、营业执照,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合肥市建筑装饰协会签发的《合肥市住宅室内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正规家装公司。
        三、所有家装、材料企业均应坚持诚信经营和高性价比的服务去开拓市场、争取业主和吸收员工。我们支持企业之间正常的人才交流,反对“挖人带单”等不讲职业道德的错误做法,更反对以是否合作为要挟逼迫材料企业提供竞争对手的关键信息。
        四、建议消费者:对某些人所谓“内部消息”或编造无中生有的谎言一味贬低他人,抬高自己的企业不能选择,做到“第3号家装消费警示中要求的《家装消费十不选》”。
        五、建议消费者:消费者在缴费时应通过公司渠道缴纳款项,不要交到设计师及相关对接人的个人账户上。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收取高额定金的企业不选,在工程交付后,须向企业索取正规发票。
        六、受疫情影响市场低迷,消费者如通过线上选择家装公司,遇大型促销活动,应理性消费,仔细甄别,防止不诚信企业打着“低价促销”、“几年还本”、“对半折扣”、“年内优惠******”、“全部进口材料装修”、“先装修后付款”等虚假宣传口号,在收取消费者款项后,敛财跑路的情况发生。
        七、倡导消费者使用正规家装合同保障自身权益,使用由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城乡建设局监制的《合肥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合同,做到“第4号家装消费警示中要求的《家装合同九不用》”等相关内容。
        八、如遇家装问题,可联系0551-62936997,QQ:962744071,或前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与望江路交叉口汇鑫大厦A座16楼听取合肥市家装消费维权工作站专家的意见或建议。
 
合肥市家装消费维权工作站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