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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装修消费警示

发布日期:2018-05-16 浏览次数: 388
家庭装修消费警示
 
 
    近期,正值家庭装修旺季,家装纠纷也随之增多,结合今年以来受理家装投诉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合肥市家装消费维权工作站发布以下消费警示:
    一、消费者在选择装修公司时,注意查看是否有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审阅资质证书原件),并从该公司经营时间、管理规范、信誉度等多方面综合考虑。
    二、由于装修服务涉及材料、工艺、数量等信息十分繁多,为避免因合同约定不明、“霸王条款”等问题,消费者与经营者签订合同时,尽量使用由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监制的《合肥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绿色封面封底,共68页),并认真查看所有条款,有疑问之处要让经营者解释清楚,明明白白签字。
    三、不要轻信经营者促销宣传用语,诸如“几年还本”、“对半折扣”、“送全套家具、全套电器”等,对于低价套餐要小心陷阱,经营者的口头承诺要写入书面合同中,并约定清楚。
    四、谨防各种营销活动中“冲动签单”,分清“定金”和“订金”的概念,不要轻易交纳“装修(设计)定金”,不签尚未交房的“装修合同”。
    合肥市家装消费维权工作站咨询电话:0551-62936990/6997
 



合肥市家装消费维权工作站
2018年5月8日